8.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1-06-11浏览:10

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

 

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管理,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,更好地为科研服务,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:

一、落实仪器设备的专兼职管理人员,有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维修等工作。

二、管理人员编写简单明了的仪器操作说明,并将其挂在醒目的地方以利操作者使用。

三、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,登记时应记录仪器运行状况、开机时间。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,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,然后使用的原则。

四、使用者必须在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,强行上机者,将视为违章作业。

五、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,是否正常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,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,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。

六、建立仪器设备档案。凡随机带来的图纸、说明书、技术规程、维修手册、合格证、装箱单、标书、合同、零部件等,必须统一登记,分机立出档案,集中存放在二级学院。工作确有需要的,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。

七、管理人员要建立事故、保养、检修记录等文书档案,尤其对发生的事故必须详细记录事故原因、过程、事故人及处理意见等,并及时归档。

八、积极参与对外服务,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,为仪器维修保养筹措经费。

九、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,视情节轻重,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、书面检查、罚款等处分。

十、维护公共卫生、保持清洁,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。

十一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由实践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