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2-28浏览:41

 

 

 

各二级学院(部门):

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及教学安排,现就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开课申报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公选课开课任务安排

  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,公选课的需求总量不断增加。为保证充足的课程资源,确保各学院(系)学生均有课可选,请各二级学院本学期至少开设四门公选课,各部门(基础部、思政部、体育部)至少开设两门公选课。

二、教师开课条件

1.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(学位)

2.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(含一门)课程并有相关教学经历;

3.所开课程须有教学大纲、讲义或讲稿。

三、申请开课程序

1.由教师本人填写“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”(表格见“教务在线”——“下载专区”——“教师应用”),于3月2号下班前将申请表交至二级学院;

2.开课单位领导初审同意后,以学院(部门)为单位由教学秘书将纸质版申请表于3月3日送至教务处,由教务处审核,报分管院长批准。

四、上课时间

本学期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为教学周第7-15周,每周三第7-8节或每周二第9-10节。

五、其它注意事项

1.各开课单位应逐步加强对课程内容建设、开课教师资格的审查,抓好公选课程教学质量,鼓励高学历、高水平且责任心强的老师开设公选课。

2. 公选课开出后,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、停课、更换教师,确需调课或停课者,必须提前报教务处批准。

3.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的课时不计入每学期教学工作量,课时另行计算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225